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港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 岗位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三、招聘程序
采取适岗评价与面试考察相结合方式,具体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适岗评价、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8日8:30至2023年11月3日16: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0KB—2M之间)至邮箱(286234698@qq.com),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材料
(1)《连云港港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打印)、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片。
(3)本人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4)如招聘岗有职称要求的,提供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5)如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当地缴纳社保清单等)。
(6)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4.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审核时间另行通知,复印件或扫描件不退回,原件审核后退回。
(2)应聘者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限报一个职位。
(3)应聘者应于2023年11月3日16:00前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5.实行承诺告知制。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聘任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适岗评价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进行适岗评价。根据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所学专业、职称、从业资格、工作业绩及奖惩情况等岗位匹配性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适岗评价成绩,初审通过人数10人以上且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与初审通过人数比例达1:5,开展笔试工作;若未达要求,则直接开展面试工作。
(四)笔试
开展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不低于1:3人数比例开展面试工作。若未开展笔试,则直接按原则上不低于1:3人数比例开展面试工作。
(五)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所聘任职位要求的综合能力(根据岗位需要,综合管理部文员增加职业能力测试)。
(六)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个人征信及廉洁自律等情况。根据考察了解情况提出拟任人选。
(七)研究决定
对拟任人选进行研究,确定正式人选。
(八)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情形的,可从该职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的排名顺序,实施递补。
(九)公示
四、薪酬待遇
(一)具体工资待遇请咨询连云港港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咨询电话:18795885162)。
(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
五、聘任合同及期限
(一)聘任单位与所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首次签订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经试用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由聘任单位解除聘任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一)连云港港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将及时在连云港港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公布招聘各环节工作安排,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资格审查和面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招聘条件,如对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
(三)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港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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