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1名行政复议辅助人员(编外),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职责
本次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1名,录用后从事立案接待、听证记录、调查询问记录、文书送达、卷宗制作、资料归档、信息录入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男女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二)招聘条件:
1.取得法学本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2.具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电脑操作和人际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
7.本人及其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被判处刑罚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2月2日上午12时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完整填写《灌云县司法局公开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附带相关应聘材料(近期2寸彩色正面照、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截图),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上述材料扫描后,压缩打包发至报名邮箱:gyxsfjxxbs@163.com。报名材料文件压缩包名称、邮件标题统一设置为: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姓名。
(二)资格审核
对邮箱接收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将接到初审合格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灌云县司法局组织考察,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被考察人需提供户籍或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已就业应聘人员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将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核准聘用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投诉举报,将及时核查处理,投诉举报电话:0518-88812967。
四、人员性质及基本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人员每月薪资待遇为每月5000元(含五险一金),福利待遇和绩效奖励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8-8881296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附件下载:灌云县司法局公开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招聘单位无权收取任何费用,请求职人员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按劳动法规保护自身权益,警惕虚假招聘,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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