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2.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残疾,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4.限本市户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正被立案审查,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序号 | 岗位 名称 | 人数 | 性别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岗位要求 | 岗位职责 |
1 | 监察协作勤务辅警 | 10 | 男性 | 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1、武警、解放军退役士兵; 2、能够适应夜班勤务要求; 3、共产党员优先。 | 协助民警开展留置看护等工作。 |
2 | 监察协作勤务辅警 | 8 | 女性 | 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不限专业;武警、解放军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2、能够适应夜班勤务要求;3、共产党员优先。 | 协助民警开展留置看护等工作。 |
3 | 监察协作勤务辅警 | 1 | 男性 | 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具有A1驾照,熟练掌握驾驶技能。 | 车辆驾驶 |
对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市公安局6楼西会议室(市朝阳东路9号),联系电话:81860077。
报名时请携带《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及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书(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及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体能测试
共4个项目,分别为纵跳摸高、1000米(女子800米)、4×10米往返跑、卧推杠铃(女子仰卧起坐),每个项目满分25分。在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考察
参照本招聘简章条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资格复审,遇有弄虚作假等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聘用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党员材料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与连云港市永泰金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连云港市公安局工作。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是党员的,将组织关系转移至所属用工单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上述招聘程序中,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薪资待遇及管理考核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年薪5.8万元左右(年薪包含个人及单位部分五险一金),个人缴存五险一金部分从工资中代为扣除。新聘用人员按照《连云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管理,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业务能力等情况,每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和问题,取消相关人员报考或录用资格。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2389、(0518)81860139。
附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连云港市公安局
连云港市永泰金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5日
招聘单位无权收取任何费用,请求职人员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按劳动法规保护自身权益,警惕虚假招聘,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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