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全面班级幼儿的教育教学工作;
2、贯彻保教结合的原则,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使幼儿身心愉快,情绪稳定;
3、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可亲,细心观察幼儿,有计划有目的地制定、选择教育教学内容,运用多种教育形式,促进幼儿在不同水平上获得发展。
任职资格:
1、 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幼师、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或艺术教育相关专业背景;
2、做事态度认真仔细,不喊苦喊累,责任心强;
3、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和团队意识强;
4、协调能力强、执行能力强,能独立地开展岗位职责。
5、年龄要求:25岁以内。
招聘单位无权收取任何费用,请求职人员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按劳动法规保护自身权益,警惕虚假招聘,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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