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二、岗位说明
该岗位为定员不定编性质。具体负责市级机关日常党建活动信息采编,市级机关工委《机关家园》网站信息编辑发布,上级机关党建媒体信息宣传报送。不定期有夜间网站维护、信息更新等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中文文秘类、计算机(大类)类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四)有一定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熟悉制图软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市级机关工委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5日-8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gwzp2018@126.com
联系人:王鹏杰,联系电话:0518-85801016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委2018年公开招聘定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可在《机关家园》网站公告栏下载,“照片”栏请插入近期1吋蓝底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图片,jpg格式。
3.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图片,jpg格式。
(四)注意事项
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时进行。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开考比例
本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将在《机关家园》网站公告栏公布。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应聘人员请于2018年9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资格审核用),到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8楼1803室领取准考证,未及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资格。
4.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机关家园》网站公布。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前三名进入面试。请进入面试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面试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机关家园》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1.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仍然同分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
2.总成绩公布: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机关家园》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相关信息将在《机关家园》网站公布)。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由总成绩排名靠前人员顺序替补。体检由市级机关工委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级机关工委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实施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机关家园》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间及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待遇按照机关工委定员不定编人员待遇执行,其他事项在聘用合同中另行约定。
九、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于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聘接受中共连云港市市级机关纪工委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0646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级机关工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