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文员和2名合同制保洁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清楚。
4、文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保洁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经验丰富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文员岗位条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毕业,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打字速度每分钟80以上,错误率不超过5%;具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保洁人员岗位条件和职责
1、有一定文化,年龄在40岁以下,仪容端正、着装整齐,服从单位的统一调度和工作安排。
2、能按单位要求高标准做好责任区内的保洁工作。
3、及时清理责任区内装修垃圾及生活垃圾;定期对责任区进行消毒杀毒。
4、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12月19日18时。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工人报名表》,表的左上角注明“文员”或“保洁人员”,表内提供电子版照片,发至邮箱hzjcyzzc@s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岗位名称”。
资格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应聘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与所报岗位相符的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组织面试。
(三)体检。面试合格后组织体检。
(四)考察录用。经政审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三、用工方式和待遇
1、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国家“五险一金”的规定。
2、不提供住宿;工作日可在单位食堂就餐。
联系人:于先生;电话 :0518-85571537、18961305168、
孙先生:18036665989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