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新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9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9人,岗位为新浦工业园管委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不限户籍。
4、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新浦工业园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7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法院或其他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
(4)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中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5)身体有纹身、刀痕、烟疤等外伤痕迹的人员;
(6)有组织或者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适岗评价(现场模拟、word操作、Excel、CAD操作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现场报名、审查。
(一)报名程序
1.公告发布:通过红韵海州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7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 -5:00)(节假日休息)。
3.报名地点:海州经济开发区新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205办公室。
4.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江苏海州经济开发区新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
5.报名咨询电话:0518-85287969
6.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4)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原件(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6)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所有报名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适岗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实行百分制,根据岗位采取不同标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学习情况、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能力(现场模拟)、电脑操作(word操作、Excel、CAD操作等)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程度,适岗评价60分为合格,合格人员直接进入笔试。
2.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知识掌握情况,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招聘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考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养。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要求:
(1)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
(2)考生提前15分钟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面试要求:
考生须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生按时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按照面试顺序号依次进行面试。面试时只报面试顺序号不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考生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四)体检和审核
1.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审核: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州经济开发区新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人员身份和待遇
1.聘用人员与海州经济开发区新浦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下属国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实行“购买服务”、“公司派遣、单位使用和管理”的合同管理模式。
3.工资待遇:按照管委会有关规定,参照同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税后年薪不低于8万元。
4.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
5.岗位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周末及晚上需要加班,服从组织安排。
6.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员,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以申请转岗。
五、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公示期间,对拟招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监察室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518-81069235。
六、有关说明
1.凡报考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相关程序的均视为自动弃权。因个人原因造成资料丢失而影响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2.对不如实填写报名表,隐瞒违法违纪和参与法轮功等违法组织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3.特别提示:请考生随时注意接听电话,如有时间等信息调整,随时电话通知。
附件:1、岗位表
2、报名表
201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