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自愿申请、材料审查、综合评估,拟确定连云港市中医院等3个单位具有我市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资格,现向社会公示,名单如下:
连云港市中医院
江苏省连云港海滨康复医院
连云港长寿医院
公示时间自2017年3月6日至3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电话:85685376(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
85685955(市医疗保险管理处)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6日